詞語 | 特殊教育 |
拼音 | tè shū jiào yù |
書寫 | 特 殊 教 育 |
解釋 |
用特殊的方法、設備、措施對特殊對象實施的教育。特殊對象狹義指身心有缺陷的兒童、青少年和成人,廣義則還包括超常兒童、有品德缺陷的問題兒童和有精神病的兒童等。中國實施特殊教育的對象主要是盲、聾、啞、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兒童和青少年,設有盲聾啞學校、低能兒學校或低常兒童班、弱智兒童班,以及工讀學校等。 |
《特殊教育》
更新時間:2023-07-04 12: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