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訟
(訟)
sòng ?ㄙㄨㄥˋ
◎ 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 爭辨是非:爭訟。聚訟紛紜。
◎ 自責:自訟。
◎ 古同“頌”,頌揚。
英文翻譯
◎ 訟
bring a case to court dispute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訟
訟 sòng?
〈動〉
(1) (形聲。從言,公聲。從言的字與講話有關。本義:爭論)
(2) 同本義 [argue;dispute]
訟,爭也。…以手曰爭,以言曰訟。——《說文》
訟不親也。——《易·雜卦》
飲食必有訟。——《易·序卦》
會禮之家,名為聚訟。——《后漢書·曹褒傳》
(3) 又如:聚頌紛紜;訟辯(爭辯);訟斗(爭斗);訟怨(爭吵怨恨);訟直(申辯是非曲直);訟爭(爭辯,爭吵);訟罪(爭辯無罪);訟曲(爭論是非曲直)
(4) 打官司 [go to court;bring a case to court]
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正字通》
爭罪曰獄,爭財曰訟。——《周禮·地官》注
有獄訟者。——《周禮·大司徒》。注:“爭財曰訟。”
爭寶之訟解。——張協《七命》
又某氏以不孝訟其子,左右鄰械系入老監,號呼達旦。——清· 方苞《獄中雜記》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論語·顏淵》
(5) 又如:訟牒(訟狀);訟事(訴訟之事);訟理(訟事處理恰當);訟獄(訴訟之事);訟庭(公堂法庭);訟學(專門講究訴訟案件之學堂);訟地(為爭地而打官司)
(6) 喧嘩 [noise]
親讒諛而疏賢圣兮,訟謂閭娵為丑惡。—— 漢· 東方朔《七諫·怨世》
(7) 譴責 [blame]。如:訟言(責備的話);訟過(自責其過失)
(8) 為人辯冤 [plead;defend]
漢武帝殺戾太子, 田千秋訟太子冤。—— 宋· 洪邁《容齋隨筆》
(莽)在國三歲,吏上書訟冤 莽者以百數。——《漢書·王莽傳》
(9) 又如:訟冤(申辯冤屈);訟屈(申冤,辯冤)
(10) 通“頌”。歌頌 [eulogize;extol]
一國為之訟。——《韓非子·孤憤》
深訟莽功德。——《漢書·王莽傳上》
家給人足,訟聲并作。——《易林·否之大有》
詞性變化
◎ 訟
訟 sòng?
〈名〉
訴訟者 [plarntiff and defendant]
政以慈愛為主,勸兩訟勿爭,詞致殷重。——宋· 葉適《故樞密參政汪公墓志銘》
◎ 訟
訟 sòng?
〈形〉
(1) 通“公”。公開地,明白地 [openly]
夫有形埒者,天下訟見之;有篇籍者,世人傳學之。——《淮南子·兵略》
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訟言誅之。——《史記·呂太后紀》
(2) 又如:訟言(公開地說);訟刑(審慎用刑)
漢語字典
[①][sòng]
[《廣韻》似用切,去用,邪。]
[《廣韻》祥容切,平鍾,邪。]
“訟1”的繁體字。
(1)爭論;喧嚷。
(2)訴訟;控告。
(3)指訴訟者。
(4)為人理冤、辯冤。
(5)責備。
(6)頌揚。后作“頌”。
(7)《易》卦名。
(8)通“公”。公開,明白。
[②][róng]
[《集韻》餘封切,平鍾,以。]
通“容1”。“訟2”的繁體字。
容納。
音韻參考
[上古音]:東部邪母,ziong
[平水韻]:去聲二宋
[粵 語]:zung6
[閩南語]:siong7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酉集上】【言字部】 訟; 康熙筆畫:11; 頁碼:頁1188第18〔古文〕???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葉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從言從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葉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葉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