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租
zū ? ㄗㄨˉ
◎ 出代價暫用別人的東西:租房。租用。租借地。
◎ 收取一定的代價,把房屋、土地、器物等借給別人使用:租佃。租價。租讓。租賃(a.出租;b.租用)。
◎ 出租所收取的錢或實物:房租。地租。
◎ 田賦:租稅。
反義詞
佃
英文翻譯
◎ 租
hire lease rent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租 zū?
〈名〉
(1) (形聲。從禾,且( jū)聲。從禾,與谷物有關。本義:田賦,征收的農產品,又指按田地征收的捐稅)
(2) 同本義 [feudal land tax]
租,田賦也。——《說文》
租,稅也。——《廣雅》
斂財曰賦,斂谷曰稅,田稅曰租。——《急就篇》
租籍者,所以強求也。——《管子·國蓄》
其賜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漢書·文帝紀》
縣官急索租。——唐· 杜甫《兵車行》
當其租入。——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3) 又如:租更(指田賦和踐更的錢);租委(輸納的田賦);租芻(田賦);租輸(上繳的田賦);租限(舊時地主規定佃戶交租的期限)
(4) 賦稅 [tax]
關市之租,府庫之征,粟什一。——《管子》
李牧為 趙將居邊,軍市之租,皆自用響士。——《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使吏致千金與市租,請以奉賓客。——《晏子春秋》
(5) 又如:租入(繳納的賦稅);租民(納稅的人);租車(輸納租賦的車輛);租責(所欠賦稅)
詞性變化
◎ 租 zū?
〈動〉
(1) 租賃;租用 [rent;hire]
租戶于主有連姻。——《宋史·劉宰傳》
(2) 又如:租頭(租金,租錢);租摺(租約);租費(又叫“租金”,“租銀”)租種(承租他人的土地來耕種)
(3) 征收租稅 [levy taxes]
募民耕灤河曠地,十年始租。——《遼史·食貨志》
(4) 積聚 [gather]
予所蓄租,予口卒暗。——《詩·豳風·鴟鴞》
漢語字典
[①][zū]
[《廣韻》則吾切,平模,精。]
(1)田賦。
(2)指征田賦。
(3)泛指賦稅。
(4)指征收賦稅。
(5)租賃。出租。
(6)租賃。承租。
(7)指出租者所取得的報酬或承租者所付出的代價。參見“租金”。
(8)積聚。
[②][jū]
[《集韻》子余切,平魚,精。]
包裹。參見“租2飽”。
音韻參考
[上古音]:魚部精母,tza
[廣 韻]:則吾切,上平11模,zū,遇開一平模精
[平水韻]:上平七虞
[粵 語]:zou1
[閩南語]:choD1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午集下】【禾字部】 租; 康熙筆畫:10; 頁碼:頁851第23【唐韻】則吾切【集韻】【韻會】【正韻】宗蘇切,??祖平聲。【說文】田賦也。【長箋】且,古祖字。田賦用以給宗廟,故從且。【史記·孝文紀】賜天下民田租之半。 又凡稅皆曰租。【史記·馮唐傳】軍市之租。【註】謂軍中立市,市有稅,卽租也。【前漢·昭帝紀】罷榷酟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註】謂令民賣酒,以所得利占而輸其租。 又【廣韻】積也。【詩·豳風】予所蓄租。 又【六書故】田中禾稭也。【正字通】豳風蓄租,對上捋荼言。租當訓禾稾。蓄謂拾取餘稾待用。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樂浪郡夫租。 又【集韻】子余切,音苴。包也。 又【集韻】【韻會】??將侯切,音諏。包裹也。【周禮·春官·司巫】蒩館。【註】或作租,音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