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必
bì ? ㄅㄧˋ
◎ 一定:必定。必然。必須(一定要)。必需(不可少的)。勢必。未必。事必躬親。
◎ 決定,肯定:“深念遠慮兮,勝乃可必”。
◎ 固執:“毋意,毋必”。
◎ 果真,假使:“王必無人,臣愿奉璧往使”。
英文翻譯
◎ 必
must certainly surely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必 bì?
〈名〉
(1) (會意。從八,從弋。弋亦兼表字音。“八”表示“分”,“弋”即“杙”,小木樁,合起來指用木桿做標記。本義:區分的標準)
(2) 標桿;標準 [guidepost]
必,分極也。——《說文》
(3) 姓
詞性變化
◎ 必 bì?
〈動〉
(1) 必須,一定要 [must]
齊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韓非子·內儲說》
必為奇巧聲動上。——宋· 王讜《唐語林·雅量》
山水必有實景。——蔡元培《圖畫》
(2) 又如:必防其漸(防微杜漸之意。在事情上還不顯著或剛剛發生的時侯就加以防止);必也正名(必須按禮教來端正名份)
◎ 必 bì?
〈副〉
(1) 必然,必定 [certainly]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論語》
人人自以為必死。——《資治通鑒·唐紀》
豈人主之子孫則必不善戰哉。——《戰國策·趙策》
(2) 又如:必因(一定;定然);必敗(一定敗);必昌(一定光耀);必竟(肯定;一定)
(3) 必須 [must]
故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孟子》
◎ 必 bì?
<連>
倘偌;假如 [if]
必求之,吾助子請。——《左傳》
王必無人,臣愿奉璧往使。——《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漢語字典
[①][bì]
[《廣韻》卑吉切,入質,幫。]
(1)標桿;標準。《說文·八部》:“必,分極也。”段玉裁注:“凡高處謂之極。立表爲分判之準,故云分極。引申爲詞之必也。”一說為矛戟的柄,為“柲”的本字。
(2)肯定;斷定。
(3)信賴。
(4)堅持;堅決。
(5)引申為專擅,拘泥。
(6)保證;確保。
(7)副詞。必然;一定。
(8)副詞。必須;必定要。
(9)副詞。猶惟,只。
(10)副詞。表示反問。豈。
(11)連詞。表示假設關系。倘若,如果。
(12)連詞。表示因果關系。猶則。
(13)通“縪”。系玉圭的絲帶。
(14)通“畢”。完,盡,都。
(15)姓。宋有必贊,嘉熙進士。見《萬姓統譜》。
音韻參考
[廣 韻]:卑吉切,入5質,bi,臻開三入眞A幫
[平水韻]:入聲四質
[唐 音]:*bit
[國 語]:bì
[粵 語]:bit1
[閩南語]:boeh4,beh4,pit4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卯集上】【心字部】 必; 康熙筆畫:5; 頁碼:頁375第02【唐韻】??吉切【集韻】【韻會】【正韻】璧吉切,??音畢。【說文】分極也。從八戈。戈亦聲。【趙宧光箋】弋猶表識也,分極猶畺界也,故從八弋。 又定辭也。【詩·齊風】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又專也。【揚子·太??經】赤石不奪,節士之必。【註】石不可奪堅,丹不可奪赤,猶節士之必專也。 又期必也。【論語】子絕四,毋意,毋必。 又審也。【後漢·劉陶傳】所與交友,必也同志。 又果也。【後漢·宣帝紀贊】孝宣之治,信賞必罰。 又必育,人名。燧人氏之佐也。【羣輔錄】必育受稅俗。【註】受賦稅及徭役,所宜施爲也。 又【字彙補】赤犮必力。山名。河水所出也。見僧宗泐記。 又【古今字考】幷列切,音縪。組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圭中必。【註】謂以組約其中央,以備失墜。◎按周禮考工釋文,必卽組也,讀如縪者,俗讀之也。弓檠之?從韋,正譌欲舉以駁《說文》,迂矣,當以《說文》爲正。又按必字不從心,《字彙》幷入心部。《正字通》因之,取其形似,便於檢閱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