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以
yǐ ?ㄧˇ
◎ 用,拿,把,將:以一當十。以苦為樂。以身作則。以鄰為壑。以訛傳訛。以往鑒來。
◎ 依然,順,按照:以時啟閉。物以類聚。
◎ 因為:以人廢言。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 在,于(指時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 目的在于:以待時機。以儆效尤。
◎ 文言連詞,與“而”用法相同:夢寐以求。
◎ 用在方位詞前,表明時間、方位、方向或數量的界限:以前。以內。
◎ 用在動詞后,類似詞的后綴:可以。得以。
◎ 古同“已”,已經。
◎ 太,甚:不以急乎?
◎ 及,連及:富以其鄰。
英文翻譯
◎ 以
according to as well as because of in order to take use with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以 yǐ?
〈動〉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金文字形,象人。本義:用)
(2) 同本義。有一部分現已弱化成了介詞 [use]
以,用也。——《說文》
以,用也。——《小爾雅》
凡師能左右之曰以。——《左傳·僖公二十六年》
封疆社稷是以。——《左傳·定公十年》
純以形式。——蔡元培《圖畫》
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論語》
(3) 又如:以手代足(爬行。表示甘愿認錯受罰);以疏間親(關系疏遠的人離間關系親密的人);以耳為目(把聽到的當作親眼目睹的);以指測河(用手指測量河水的深淺。比喻達不到目的)
(4) 使,令 [take]
向欲以齊事王攻 宋也。——《戰國策》
(5) 又如:以彰其慢(公開過失);以介眉壽(祝壽之詞);以夷攻夷(使夷人自相攻伐)
(6) 憑借;仗恃 [depend on]
富國以農,距敵恃卒。——《韓非子》
(7) 認為,以為 [consider as ]
我以日始出。——《列子·湯問》
(8) 又如:以眾暴寡(以人多勢眾的一幫去欺凌、迫害人少勢弱的一方)
(9) 做,從事 [do]
教育事業最有意義,情愿終身以之的。——葉紹鈞《倪煥之》
詞性變化
◎ 以 yǐ?
〈名〉
(1) 原因,緣故 [reason]
何其久也?必有以也。——《詩·邶風》
(2) 無固定職業的人 [unoccupied person]
以閑民。——《拾雅》
候疆候以。——《詩·周頌》
(3) 以色列的簡稱 [Israel]。如:阿以戰爭
◎ 以 yǐ?
〈介〉
(1) 把,拿 [using;taking;by means of ]——表示對事物的處置
俱以情告。——《世說新語·自新》
以刀劈狼。——《聊齋志異·狼三則》
(2) 又如:以力服人(用強制的手段使人服從)
(3) 依,按,憑 [in accordance with;by]——表示動作行為的憑借或前提。猶言憑、根據
何以謂之文。——《論語》
以殘年余力。——《列子·湯問》
以我酌油知之。——宋· 歐陽修《歸田錄》
以大中丞撫 吳者。—— 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
以鄉人子謁余。——明· 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以其智力為也。——清· 龔自珍《病梅館記》
(4) 又如:以膺大統(繼承帝位);以天自諉(聽天由命);以時(按時;依時)
(5) 在,于 [in]——表示行動的時間、處所或范圍
賞以春夏而刑以秋冬。——柳宗元《斷刑論》
以八月十三日斬于市。——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余以乾隆。—— 清· 姚鼐《登泰山記》
(6) 從,自,由 [from]——表示行動或變化的起點
自古于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仁者。——《潛夫論》
今以長沙, 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史記》
(7) 又如:以下(下等;下層);以下之人(下等人;奴婢);以繁調簡(清代府、州、縣缺,有繁有簡,分為最要、要、中、簡四等。如山東是繁缺,安徽是簡缺,從山東到安徽,是以繁調簡);以郄視文(從縫隙里看雜色文采。比喻見識淺陋狹隘)
◎ 以 yǐ?
<連>
(1) 為 [in order to;so as to;for]。如:以身殉職(為忠于本職工作而貢獻出生命);以為后圓(為以后作打算)
(2) 因為,由于 [because of]——表示行為產生的原因
以貪勤民。——《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吾以捕蛇獨存。——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宋· 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以中有足樂者,不知口體之奉不若人也。——明· 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成以其小,劣之。——《聊齋志異·促織》
汝以一念之貞,遇人仳離,致孤危托落。——清· 袁枚《祭妹文》
以數諫故。——《史記·陳涉世家》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范仲淹《岳陽樓記》
(3) 又如:以致(表示由于上文所說的情況,引出了下文的結果);以人廢言(由于人不好,對其言論也加以否定);以利累形(因追求利祿而危害身體);以私害公(謂因私情而損害公道或公德);以理去官(舊指官員因正常原因卸任);以噎廢食(由于吃飯打噎,便不敢再進食。比喻因偶然受到挫折。就停止應做的事情);以辭害意(因拘泥于辭義而誤會或曲解作者的原意)
(4) 和,而 [and;as well as ]——表示并列關系
夷以近。——宋· 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載以來。——清· 周容《芋老人傳》
一雞瞥來,徑進以啄。——《聊齋志異·促織》
(5) 則,那么 [then]——表示條件關系
戰而不勝,以亡隨其后。——《戰國策》
(6) 才 [only]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宋· 蘇洵《六國論》
以至于寸。(才達到一寸。)——《后漢書·列女傳》
(7) 表目的或結果等 [aim;target]
智叟無以應。——《列子·湯問》
◎ 以 yǐ?
〈助〉
(1) 用在單純方位詞或時間詞之前,表示時間、方位、數量、質量、范圍之類的界限
日觀以西峰。——清· 姚鼐《登泰山記》
(2) 加在句中,表示語氣的舒緩或調整節奏
微我無酒,以敖以游。——《詩·邶風》
(3) 加在句尾,表示肯定語氣
夫晴蛉其小者也,黃雀因是以。——《戰國策》
(4) 加在能愿動詞后,類似詞的后綴。如:可以;得以; 能以
漢語字典
[①][yǐ]
[《廣韻》羊己切,上止,以。]
(1)任用;使用;運用。
(2)使。
(3)認為。
(4)及,連及。
(5)緣故;原因;道理。
(6)即,立即。詳“以時”。
(7)代詞。何,何處。
(8)代詞。此,這。
(9)介詞。拿;用。
(10)介詞。表示處置或主使。猶言帶著、率領。
(11)介詞。介紹論事的標準。猶言“以……論”;“論……”。
(12)介詞。表示動作行為的憑借或前提。猶言憑、根據。
(13)介詞。介紹具有的身份或資格。
(14)介詞。為。
(15)介詞。在;于。
(16)介詞。自;從。
(17)介詞。與;同。
(18)連詞。表並列,相當于“和”。
(19)連詞。表承接,相當于“而”。
(20)連詞。表承接,相當于“則”。
(21)連詞。表轉折,相當于“卻”。
(22)連詞。因為,由于。
(23)連詞。因而;因此。
(24)連詞。如,如果。
(25)助詞。在句中的作用相當于一個音節,不表義。
(26)助詞。表語氣,用于句末,相當于“矣”。
(27)助詞。用在單純方位詞前,組成合成方位詞或方位結構,表示時間、方位、數量的界限。
(28)通“已”。已經。
(29)通“已”。太;甚。
(30)通“已”。止。
(31)通“已”。謂不許,不同意。
(32)通“有”。
(33)通“又”。
[②][sì]
[《集韻》象齒切,上止,邪。]
通“似1”。
音韻參考
[上古音]:之部喻四母,ji?
[廣 韻]:羊己切,上6止,yǐ,止開三上之以
[平水韻]:上聲四紙
[唐 音]:*i??,i??
[國 語]:yǐ
[粵 語]:ji5jyu5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釋 【子集中】【人字部】 以; 康熙筆畫:5; 頁碼:頁94第01〔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考證:〔【詩·衞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謹照原書衞風改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