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28日 (農歷八月廿五),中央提出加強精神文明建設。
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共十二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決議》指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布局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定不移地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全黨同志必須從這個總體的高度,正確認識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分為文化建設和思想建設兩個方面。文化建設指出的是教育、科學、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衛生體育等各項文化事業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知識水平的提高;思想建設指的是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道德,為人民服務的獻身精神。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甲辰年八月廿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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