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1年前的今天,1933年9月17日 (農歷七月廿八),中共嚴明黨紀反對腐化。
1933年9月17日,中共中央作出《關于成立中央黨務委員會及中央蘇區省縣監察委員會的決議》。決議指出:“為要防止黨內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紀,不遵守黨的決議及官僚腐化等情弊發生,在黨的中央監察委員會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各省縣成立監察委員會。”“中央黨務委員會及省縣監察委員會的職責,在以布爾什維克的精神,維持無產階級政黨的鐵的紀律,正確的執行鐵的紀律,保證黨內思想和行動的一致,監督黨章和黨決議的實行,檢查違反黨的總路線的各種不正確的傾向與官僚主義及腐化現象等,并與之作無情的斗爭”。
甲辰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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