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日 (農歷六月廿一),云南警察領導黑社會并組織賣淫獲死刑。
2007年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由公安部掛牌督辦、云南省公安廳特別督辦的鎮雄縣林業局林政稽查大隊隊長范澤忠(別名范曉)等黑社會團伙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組織賣淫罪數罪并罰,范澤忠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作案人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分別被定罪量刑。
甲辰年六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