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9年前的今天,1935年7月6日 (農歷六月初六),中日簽訂《何梅協定》。
1935年7月6日,何應欽與梅津美治郎簽訂《何梅協定》。
1935年5月29日,日本侵略軍為控制華北,借口中國當局援助東北義勇軍孫永勤部進入灤東“非武裝區域”,指為破壞《塘沽協定》,由日本天津駐屯軍參謀長酒井于5月29日向國民黨政府提出交涉,并從東北調遣日軍入關,進行武力威脅。6月9日,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國民黨政府北平軍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提出“覺書”,限3日內答復。經何與日方秘密會談后,7月6日復函梅津,全部承諾日方無理要求,出賣華北大部主權,通稱《何梅協定》。自此,中國政府撤走在河北的黨政機關,撤退駐河北的國民黨中央軍和東北軍,按日方的指定撤換中國軍政人員,禁止一切抗日活動等。
甲辰年六月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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