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31日 (農歷六月二十),美蘇達成削減戰略武器條約。
美蘇關于削減戰略武器的談判始于1982年,歷經15輪,終于在冷戰結束的大背景下告一段落。1991年7月31日,美國總統布什和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在莫斯科會晤時達成協議,正式簽署了條約,名為《削減進攻性戰略武器條約》。條約規定每方擁有的戰略運載工具(洲際導彈、潛射彈道導彈、戰略轟炸機)總數不超過1千6百件,其中重型彈道導彈不超過154枚;每方可保留戰略核彈頭6千個,其中洲際和潛射彈道導彈核彈頭不超過4千9百個,戰略轟炸機機載核彈頭不超過1千1百個。條約規定了較為嚴格的核查措施,并規定雙方在條約生效后7年內分3個階段完成裁軍任務。此項條約的達成,是美蘇長期討價還價的產物,特別是蘇聯方面作了較大的妥協與讓步,它是美蘇兩國在核裁軍領域取得的突破性進展,對降低兩國核對抗水平,減少核戰爭威脅具有促進作用。但美蘇削減后的核武器仍足以多次相互摧毀,它們在核裁軍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