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7月10日 (農歷六月十一),中央專案組完成林彪案件報告。
“九·一三”事件后,中央決定成立專案組,負責對林彪反革命集團的問題進行調查。1973年7月10日,(歷史今天)中央專案組將《關于林彪反黨集團反革命罪行的審查報告》報中共中央。
《報告》說:林彪是長期隱藏在黨內的資產階級野心家、陰謀家、反革命兩面派,林彪反黨集團是一個叛黨叛國的反革命陰謀集團。早在‘九大’前后,林彪就伙同他的老婆葉群,勾結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等人,結成以林彪首領的資產階級司令部。在黨的九屆二中全會上,林彪反黨集團向黨發動突然襲擊,是有預謀的。黨的九屆二中全會以后,林彪反黨集團立即秘密進行發動反革命政變的準備。《報告》認為林彪反黨集團的出現是國內外激烈階級斗爭的尖銳表現。同時鑒于林彪反黨集團發動反革命政變,叛黨叛國的反革命罪行,中央專案組建議黨中央:永遠開除資產階級野心家、陰謀家、反革命兩面派、叛徒、賣國賊林彪的黨籍;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國民黨反共分子、托派、叛徒、特務、修正主義分子陳伯達黨籍;永遠開除林彪反革命集團主要成員、混進黨內的階級異己分子、特務、叛徒、賣國賊葉群的黨籍;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作會、李雪峰的黨籍,撤消其黨內外一切職務;對參與林彪反革命政變的其他骨干分子,由有關部門負責審查,按照黨的政策,區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報中央審批。
1973年8月20日,中央批準了專案組的報告。1982年4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決定指出,《報告》把李雪峰認定為林彪反黨集團的主要成員是不符合事實的,宣布撤消這個認定,決定恢復他的黨籍。
評論:想當初也是十大元帥啊,差點做了接班人哦
甲辰年六月初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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