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8日 (農歷四月二十),中國詩人胡風病逝。
胡風
胡風(1902-1985)中國詩人、文藝理論家。原名張光人,湖北蘄春人。
1929年留學日本,翌年參加日本共產黨與日本反戰同盟。1933年被日本政府驅逐回國,抵上海,先后任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宣傳部長及左聯書記等職,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左翼文藝運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1934年冬開始專業寫作。抗日戰爭爆發后,按照黨的方針從事進步文藝活動。曾在上海、武漢、重慶等地主編《七月》、《七月詩叢》、《七月文叢》、《希望》等文藝刊物,并撰寫了大量文藝評論文章。1949年參加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
1954年7月,胡風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送了一份30萬字的長篇報告,就文藝問題陳述了自己的意見。
195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中共中央提交《關于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要求在批判俞平伯和胡適的同時,對胡風的文藝思想進行公開批判。
中央宣傳部的報告認為:胡風給中央的報告是“很有系統地、堅決地宣傳他的資產階級唯心論的”,是“反黨反人民的文藝思想。他的活動是宗派主義小集團活動”。報告還請求對胡風小集團中“可能隱藏的壞分子”“加以注意和考察”。
1955年1月26日,中共中央批準了這個報告。
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報》開始刊登“關于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毛澤東寫了編者按語,斷言胡風等人是“一個暗藏在革命陣營的反革命派別”,“是以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恢復帝國主義國民黨的統治為任務的”。
5月1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胡風被捕入獄。并在全國各地逮捕路翎、牛漢等92人。
6月份開始,全國展開揭露、批判、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運動。使2100余人受到牽連,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離審查,73人被停職反省,胡風本人于1965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969年又加判為無期徒刑,從而造成一起重大冤假錯案。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共中央對這樁錯案進行了徹底的糾正,為胡風等人恢復了名譽。胡風1979年獲釋,此后,曾任全國政協常務委員、中國文聯第四屆委員、中國作協顧問等。1985年6月8日病逝于北京。
其著作有詩集《野花與箭》、《為祖國而歌》、《時間開始了》,文藝評論集《文藝筆談》、《密云期風習小記》、《劍·文藝·人民》、《論民族形式問題》、《在混亂里面》、《逆流的日子》、《為了明天》等。
甲辰年五月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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