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3年前的今天,1901年6月7日 (農(nóng)歷四月廿一),梁啟超《立憲法議》發(fā)表。
1901年6月7日,《清議報》刊登了梁啟超的一篇《立憲法議》的文章。梁啟超在這里頭一次提出了“預備立憲”這個主張。他在文章中把世界上的政體分為3種:君主專制政體、君主立憲政體和民主立憲政體。
他認為:民主立憲政體,施政方針變動太多,選舉總統(tǒng)時競爭太激烈,對國家不利;君主專制政體,君民之間尖銳對立,人民極苦,而君主和大臣也極危;只有“君主立憲者,政體之最良者也“。但是,梁啟超又說,根據(jù)中國目前的條件,特別是根據(jù)國民現(xiàn)有的程度來看,還沒有資格實行君主立憲,只能從事預備立憲。他說:“立憲政體者,心民智稍開而后能行之。日本維新在明治初元,而憲法實施在20年后,此其證也。中國最速亦須十年或十五年,始可語于此。”對于如何從事預備立憲,梁啟超也在這篇文章中作了補充說明。從此,康有為、梁啟超一派政治活動的主要口號,由“尊皇”、“剿匪勤王”轉(zhuǎn)為爭取實現(xiàn)“預備立憲”,并以此作為同資產(chǎn)階級革命派相對立的主要綱領(lǐng)。
乙巳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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