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2年前的今天,1862年6月19日 (農歷五月廿三),美國總統林肯簽署禁止奴隸制法律。
林肯反對在“自由領土”上實行奴隸制,相信如果禁止奴隸制擴張的話,它最終會走向滅亡。但是由于他對議員席位頗有興趣,并隨后打算入住白宮.林肯不希望失去任何一方的選民。許多美國人和他持有一樣的觀點,認為奴隸制是不道德的,但是,有更多的人是反對美國黑人在政治上和社會中的平等權利的。林肯被夾在了中間:他不想讓人認為他是一個廢奴主義者或奴隸制的支持者。
1862年6月19日,美國總統林肯簽署禁止奴隸制法律。
1862年9月23日,林肯發表預備性的解放宣言。宣布:假如在1863 年1月1日以前南方叛亂者不放下武器,叛亂諸州的奴隸將從那一天起獲得自由。消息傳到南方后。成千上萬的奴隸逃往北方。英國工人階級也展開了支持北方的運動,迫使英國政府放棄了原來的干涉計劃。林肯政府還實行一系列革命措施和政策:1862-1863年實行武裝黑人的政策,成千上萬黑人報名參加北方軍隊,其中主要是南方逃亡奴隸;1862年5月頒布的“宅地法”規定:一切忠于聯邦的成年人,只要交付10美元的登記費,就可以在西部領取160英畝土地,在土地上耕種5年后就可以成為這塊土地的所有者。林肯政府嚴厲鎮壓反革命分子,清洗軍隊中南方代理人。1893年開始實行征兵法,以代替募兵制,從而增強北方的兵力。
甲辰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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