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14日 (農歷四月初一),江青自殺。
江青在毛澤東住地游泳池院內留影
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保外就醫的江青在其住地自殺身亡。江青1915年生于山東諸城,193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上海被捕脫離黨組織。抗戰爆發后,江青到達延安,后與毛澤東結婚。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她任中央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解放軍文革小組顧問。積極策劃誣陷打倒一大批黨和國家領導人,并與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結成“四人幫”,給黨和國家造成極其嚴重的危害。1976年10月被中央政治局審查。1977年7月,江青被永遠開除出黨,1981年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
19歲的李云鶴(江青)
毛澤東與江青及孩子李訥在棗園
文革中的江青“風光無限”
江青在大寨的“勞動表演”
周恩來的逝世,使親者痛,仇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