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1年前的今天,1843年4月5日 (農歷三月初六),《香港憲章》簽署,正式宣布香港為英國的殖民地。
英國維多利亞女王簽署的正式宣布香港為英殖民地的法令。通稱《香港授命狀》。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中英《南京條約》規定割讓香港給英國,1843年(清道光二十三年)4月5日,英國維多利亞女王簽署《香港憲章》,正式宣布香港為英國的殖民地,設立香港總督職位,委派侵華英軍全權代表璞鼎查為首任香港總督兼統帥。6月,中英《南京條約》在港換文,璞鼎查立即宣誓就職,宣布香港為英國殖民地,并成立行政局(初稱議政局)、立法局(初稱定例局),協助港督處理政務。
璞鼎查(1789—1856)
甲辰年二月廿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