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7年前的今天,1847年4月3日 (農歷二月十八),廣州人民取得反英軍入城斗爭第二次勝利。
1846年在英國公使德庇時脅迫下,兩片總督耆英與廣東巡撫聯合發布準許英人入城的告示。群眾將告示撕毀,耆英派知府劉潯與英人密訂入城日期,數千名群眾闖入府衙,將劉潯的朝珠、公服燒毀,德庇時被迫將兵帶回香港。
1847年4月3日(道光二十七年二月十八日),德庇時再次提出入城要求,并把兵船闖入省河,由于廣州人民的斗爭,英方沒有得逞。但耆英與英方密約兩年后開放廣州。
到了1849年4月英國公使文朝以兩年已滿,要求履約入城。繼任粵督的徐廣縉看到人民的激烈反抗,不敢實行密約。英國侵略者又使用武力威脅,把兵船再次駛入省河。廣州各鄉社學勇10萬多人齊集在珠江兩岸示威,迫使文翰放棄入城要求。
甲辰年二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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