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24日 (農歷三月十八),中俄哈吉塔五國邊境裁軍協定簽署。
這是協定簽完后,五國元首將雙手緊握在一起。
1997年4月24日,正在俄羅斯進行國事訪問的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克里姆林宮同俄羅斯總統葉利欽、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爾吉斯斯坦總統阿卡耶夫、塔吉克斯坦總統拉赫莫諾夫簽署了關于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
據隨同江澤民主席訪問的外交部新聞司司長沈國放透露,上述協定的主要內容是:我國與俄、哈、吉、塔雙方將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裁減到與睦鄰友好相適應的最低水平,使其只具有防御性;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不謀求單方面軍事優勢;雙方部署在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互不進攻;裁減和限制部署在邊界兩側各100公里縱深的陸軍、空軍、防空軍航空兵、邊防部隊的人員和主要種類的武器數量,確定裁減后保留的最高限額;確定裁減方式和期限;交換邊境地區軍事力量的有關資料;對協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等。協定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經雙方同意可以延長。在長達7000多公里邊界線各自一側100公里范圍內,裁減后每一方保留的陸軍、空軍、防空軍航空兵的人員不超過13.04萬人。但這并不意味著中方的兵力會轉移到其他地區,這個協定從內容到宗旨都不存在軍事結盟問題,協定明確規定不針對第三國及其利益。
我國同俄、哈、吉、塔關于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談判始于1989年11月,當時在中國和蘇聯兩國之間進行。談判旨在落實1989年5月中蘇關系正常化時兩國領導人達成的關于將部署在中蘇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裁減到與兩國正常睦鄰關系相適應的最低水平、在邊境地區保持安寧的協議。1990年4月24日,中蘇兩國政府簽署了《關于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和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指導原則的協議》。1991年12月蘇聯解體后,俄、哈、吉、塔四國組成聯合代表團與中國繼續進行邊境裁軍談判。雙方根據"指導原則協議",首先就《關于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達成了一致。1996年4月26日,中、俄、哈、吉、塔五國元首在上海簽署了這一協定。1997年初,雙方經過談判,又完成了《關于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的制定工作。
江澤民主席和葉利欽總統在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于世界多極化和建立國際新秩序的聯合聲明》。
甲辰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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