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11日 (農歷三月初一),長城機電科技產業公司總裁沈太福被處決。
高科技企業家沈太福被捕
1994年4月1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北京市長城機電科技產業公司總裁沈太福因犯有貪污罪和行賄罪,被押赴刑場,依法處決。
沈太福及其妻于1993年3月2日以借電機款的名義,從公司集資部提取集資款現金100萬元,其妻個人的名義存入銀行,后將此款據為己有。1993年2月,沈太福以借取專利提成費為名,先后填寫兩張各100萬元的借款單,用其中的一張從北京市長城機電科技產業公司所屬的深圳太福公司支取100萬元,另一張交他人代提現金。此后他又指使他人,擬定了沈太福個人可按銷售額的10%提取專利提成費的董事會決議,并把該決議的日期倒簽為1月4日。沈太福提取的100萬元給了其妻40萬元,她即以個人名義存入北京市長城機電科技產業公司集資部,另60萬元被沈太福送給他人。沈讓他人代提的100萬元在他被羈押后,由公司的有關人員為沈太福繳納了個人收入調節稅32萬元,沖抵他在深圳太福公司的部分個人借款68萬元。1994年3月4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沈太福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沈太福的故事是又一則頗具荒誕色彩的商業傳奇。身高不到一米六的沈太福是吉林省四平市人。他自小愛好科技發明,是一個十分聰慧好學的青年。1984 年,30歲的他從四平水庫的工程局辭職,與兩個兄弟辦起了吉林省第一家個體科技開發咨詢公司。他們相繼研發出很多新穎的產品,如吸塑包裝機、雙色水位計及一種特別的讀卡機。他的企業在當地以善于創新而小有名氣。1986年,沈太福進京,以30萬元注冊了集體性質的長城機電技術開發公司--直到1988年,北京市工商局仍然不受理私人性質的高新科技企業注冊。長城公司的產權性質最后成為沈太福案最致命的一環。1992年前后,沈太福和他的科技人員研發出一種高效節能電機,據稱比同類產品性能高出很多。可是,沈太福并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投入生產,銀行也對這個有風險的項目沒有興趣,這時候,沈太福想到了民間融資。鄧小平同志視察南方之后的1992年和1993年是投資熱情極其高漲的年份,人們對各種有新意的建設項目充滿了熱情。由于中央金融管制,發生在民間的各種集資行為便一直非常活躍,利息也是水漲船高。在沿海很多地方,民間拆借資金的年利息基本在16%~20%之間。一位資深的證券公司總經理曾回憶說," 在那年,證券公司不知道自己真正該做什么,幾億的資金,拆借出去就起碼有20%的收益,還用自己費什么心?" (沈太福的行為實質上是"地下私募",當時由于宏觀經濟復蘇,金融管控嚴厲,所以,游走在灰色地帶的民間融資活動非常活躍,沈太福顯然不是開出融資利息最高的人。一個可以參照的集資案例是:在1993年,深圳華為的任正非要開發萬門數字程控系統而無法從銀行貸到資金,他便游說全國17個省市的電信局合資 3 900萬元成立合資公司,他承諾每年的定額投資回報是33%。相關情節見1997年章。)便是在這樣的火熱背景下,沈太福的集資游戲出臺了。
甲辰年三月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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