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3月30日 (農歷三月初三),鄧小平提出四項基本原則。
鄧小平提出四項基本原則
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受中共中央委托,在中央召開的理論務虛會上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即在中國實現四個現代化,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四項基本原則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整體,其核心是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它規定了我國的社會性質、國家體制、黨的領導地位、革命和建設事業的指導思想,是全黨團結和全國各族人民團結的共同的政治基礎,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根本保證。
四項基本原則是立國之本,它與改革開放政策構成了黨的基本路線的兩個基本點。
甲辰年二月廿一日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