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20日 (農歷二月十三),七屆人大二次會議召開。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1989年3月20日至4月4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代表共2978人。
國務院總理李鵬在會上作了題為《堅決貫徹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方針》的政府工作報告。
會議還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委主任姚依林關于198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王丙乾關于1988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89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漢斌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草案的說明、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草案的說明,以及國務院秘書長羅干關于提請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和深圳經濟特區規章的議案的說明;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草案)》、會議最后聽取和審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