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2年前的今天,1912年3月11日 (農歷正月廿三),孫中山下令勸禁纏足。
深受小腳之苦的中國婦女
1912年3月11日,孫中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www.LiShiJinTian.com]
令文說:夫將欲圖國力之堅強,必先圖國民體力之發達。至纏足一事,殘毀肢體,阻閼血脈,害雖加于一人,病實施于子孫,生理所證,豈得云誣?至因纏足之故,動作竭蹶,深居簡出,教育莫施,世事罔問,遑能獨立謀生,共服世務?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難數。曩者仁人志士嘗有天足會之設,開通者已見解除,固陋者猶執成見。當此除舊布新之際,此等惡俗,尢其先事革除,以培國本。為此令仰該部速行通飭各省,一體勸禁,其有故違禁令者,予其家屬以相當之罰。
小腳女人穿的繡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