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6日 (農歷正月初九),《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首次會議在日內瓦開幕。
2006年2月6日 《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首次會議在日內瓦開幕。
世界第一個旨在限制全球煙草和煙草制品的公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是由世界衛生組織主持達成的第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公共衛生條約,也是針對煙草的第一個世界范圍多邊協議。
世界衛生大會1996年提議進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談判。1999年5月,第52屆世界衛生大會決定啟動公約的談判,并確定在2003年5月完成。2000年10月,公約的政府間談判正式開始,并于2003年3月通過公約最后文本。同年5月,在日內瓦召開的第56屆世界衛生大會上,公約獲得一致通過。2004年11月30日,秘魯成為第40個批準該公約的國家。至此,公約的批準國家達到了符合國際法效力的規定數目。
迄今為止,共有167個國家在公約上簽字,其中57個國家已批準了公約。
公約生效后,各締約國須嚴格遵守公約的各項條款:提高煙草的價格和稅收,禁止煙草廣告,禁止或限制煙草商進行贊助活動,打擊煙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在香煙盒上標明“吸煙危害健康”的警示,并采取措施減少公共場所被動吸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