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2月24日 (農歷正月十六),殺害安妮·弗蘭克的納粹兇手被判死刑。
安妮·弗蘭克和她的日記
1967年2月24日,在西德慕尼黑一個法庭上,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終于站到被告席上被判處死刑。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這三個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是納粹在荷蘭的秘密警察。曾間接參與殺害140000荷蘭人。被他們用毒氣毒死的人中包括猶太小女孩安妮·弗蘭克。
安妮和她的一家從1942年到1944年躲藏在被德軍占領的阿姆斯特丹市內,直至他們暴露。安妮于1945年3月死于貝爾森集中營,但她在隱蔽期間所寫的《安妮日記》對戰后世界產生了重要影響,被評為本世紀最有影響的100本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