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2月22日 (農歷正月十八),中央下決心精兵簡政。
196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對中央精簡小組《關于各級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精簡的建議》作出指示。中央精簡小組的《建議》提出,全國國家機關原有職工268萬余人,擬減為174萬余人,精簡94萬余人。
中央的指示指出:目前,全國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中機構龐雜,人多政繁的現象,是十分嚴重的。
這種情況不利于國民經濟的全面調整,不利于克服當前困難,不利于克服官僚主義和分散主義,因此,必須徹底實行“精兵簡政”。要下決心“拆廟”,裁并機構,該撤銷的就撤銷,該合并的就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