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4年前的今天,1920年2月2日 (農歷臘月十三),胡適啟用新式標點符號。
標點符號用來表示停頓、語氣以及詞語性質和作用的書寫符號,中國的古籍,沒有類似今天使用的標點。所以歷來認為學會斷句是讀書的基本要求。漢代表示斷句的符號是“、”和“”。“、”用來表示較小的停頓,“”表示較大的停頓。宋刻本也有仿照校書式印上圈點的,但不多見。元明刻本小說多在句子的末了加圈,也有一律用“、”或用“。”的。新式標點是模仿西方的書寫習慣而借用的 ,在清代末年才開始使用。翻譯家嚴復的《英文漢詁》(1904)是最早應用外國標點于漢語的著述。《新青年》雜志第4卷(1918)也開始部分地使用。
1920年由當時的教育部正式頒行。這個議案先說明了使用標點符號的必要性,再列出各種符號,包括句號、點號、分號、冒號、問號、驚嘆號、引號、破折號、刪節號、夾注號、私名號、書名號共12種。
胡適所著《中國哲學史大綱》,是我國最早用新式標點的書。胡在書出版時,特送了一本給章太炎,上寫“太炎先生指謬”,下署“胡適敬贈”,在兩人名旁,各加了一條黑杠符號。
章因弄不清這個符號的作用,他看到自己名旁加了黑杠,不禁大罵:“何物胡適!竟在我名下胡抹亂畫!”及至看胡的名旁也有黑杠,才消了氣說:“他的名旁也有一杠,就算互相抵消了罷!”
癸卯年十二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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