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07年前的今天,1607年2月18日 (農歷正月廿二),明朝萬歷年間廣寧門事件。
1607年2月(明萬歷三十五年正月),泰興縣知縣龍鏜赴京參加“大計”(外官進京接受皇帝考核),因考跡不佳,被貶了官,心中郁悶不樂,帶病離京。
當他走到廣寧門,遇到稅監趙祿、王泰、張憲、邢相等人正在卡門收稅,見龍鏜到來,誤認為這個貶官大有油水可撈,于是便橫加勒索。誰知龍鏜的行囊空匱,滿足不了稅監們的貪心,開始僅對他污辱謾罵,接著拳打腳踢,還動用兇器。龍鏜被打得篷頭散發,口噴鮮血,昏死過去。事后群眾發難,聯名寫了奏文,由兵部委請皇帝,要求依法嚴辦這伙橫行不法的稅監。明神宗迫于公憤,拖了七八天,才把肇事者收監下獄。
經吏部查明:龍鏜致命的一擊出自趙祿之手。經過科道、法司合議,于2月18日(正月二十二日),將趙標處決,邢相等3人流放邊衛充軍。[www.TodayOnHisto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