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22日 (農歷冬月初四),東京高法宣判東史郎敗訴。
8 6 歲的東史郎對終審充滿自信
1998年12月22日,東京高等法院以所謂“被推認為不存在日記中所描述的那樣殘虐行為”為由,宣判揭露當年日軍制造南京大屠殺慘案罪行的原日軍士兵、86歲高齡的東史郎敗訴。
這是繼兩年半以前東京地方法院宣判“東史郎日記敗訴案”以來,日本司法當局又一次作出不顧史實、有失公正的判決。
原日軍陸軍京都16師團福知山步兵20團東史郎曾在1937年參加了入侵南京城的戰斗,目睹了日軍種種慘絕人寰的暴行。1987年,東史郎為揭開“南京大屠殺”的真相,牢記歷史教訓和發展中日兩國人民的世代友好,將封存40年的從軍日記和戰場記錄公布于眾,之后又整理出版。但是,一伙否認侵略史實的頑固分子慫恿東史郎日記中所記載的一起屠殺事件的當事者——橋本光治(原告)于1993年4月15日以“名譽侵權”起訴東史郎,否認曾有過那樣殘忍的行徑,進而全盤否認“南京大屠殺”。1996年4月26日,東京地方法院以“日記記載從常識判斷不自然”為由作出了“東史郎支付50萬日元名譽損害賠償”的顛倒黑白的判決。
東史郎22日在法庭宣判后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發表抗議聲明。東史郎憤怒地說,高等法院袒護否認“南京大屠殺”的原告一方,作出不公正的判決,天理難容。他表示將繼續向最高法院上訴,不斷地將東史郎日記和“南京大屠殺”真相更廣泛地向世人公布,斗爭到底。
南京市公證處對試驗全過程進行現場公證
試驗結果表明:加害者是有時間躲避、并能避免傷害的。
在手榴彈燃燒試驗現場。
日本律師和工作人員詳細記錄了爆炸試驗過程。
試驗人員根據東史郎日記中記述的情況,將三顆手榴彈拴在裝有模擬人的口袋上。
東史郎將伴隨他大半個世紀的戰時隨軍日記等物證捐給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
甲辰年十一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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