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1月22日 (農歷十月廿六),我國邊防部隊在中印邊界全線主動停火。
我軍在邊境偵察
我邊防部隊已從1962年11月22日零時起,在中印邊界全線同時主動停火,發表談話如下:
根據我國政府11月21日零時的聲明所宣布的決定,我西藏地方和新疆地方的邊防部隊,已從11月22日零時起, 在中印邊界全線同時主動停火。在東段,我邊防部隊的第一線部隊,已在薩木維爾、古里、博浪、達東、梅楚卡、里米金、鷹窠山口、比里山口、吉莫山口(坎拉)一線主動停火;在西段,我邊防部隊在傳統習慣線本側駐地主動停火;在中段,我邊防部隊在實際控制線本側駐地集結。
我邊防部隊主動停火以后,印度軍用飛機兩架在22日10 時45分侵入中印邊界西段我國境內斯潘古爾湖地區的我方哨所上空,進行挑釁。由于我國政府期待印度政府在充分考慮以后對我國政府11月21日的聲明作出積極的響應,我邊防部隊奉命采取了克制態度,對入侵的印度軍用飛機未予射擊,但是密切地注視著當面印度軍隊的動態。
新華社22日訊據我西藏邊防部隊報告:在中印邊境西段, 十一月二十二日十時四十五分,印度軍用飛機兩架,侵入斯潘古爾湖地區我邊防部隊哨所上空,進行挑釁。我邊防部隊采取了克制態度,未予射擊。對于在我邊防部隊主動停火以后印軍所進行的挑釁活動,我邊防部隊正密切注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