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0日 (農歷十月十一),東盟領導人簽署《東盟憲章》。
2007年11月20日下午,東盟10國領導人在新加坡舉行的第13屆首腦會議上簽署了《東盟憲章》。這是東盟成立40年來第一份對各成員國具有普遍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在東盟一體化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憲章就東盟的戰略目標、原則、地位以及構架等作了明確規定。憲章提出,東盟要致力于維護并加強本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以及經濟一體化建設;繼續堅持不干涉內政的基本原則;尊重各成員國的獨立、主權、平等、領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堅持以和平手段解決紛爭。
在當天舉行的簽字儀式上,東盟10國領導人還簽署了《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宣言》《東盟環境可持續性宣言》以及《東盟關于氣候變化宣言》等重要文件,為東盟加快一體化建設,迎接未來挑戰奠定了基礎。
評論: 東盟峰會促進一體化以增強實力。
甲辰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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