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1月20日 (農歷十月初四),全國婦女工作會議召開。
1952年11月20日,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召開全國婦女工作會議。會議傳達了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的指示。政務院副總理鄧小平到會作政治報告,全國婦聯副主席鄧穎超傳達了會前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召集全國婦聯主要干部談話時對婦女工作所作的指示,并作了關于全國婦聯國際活動的報告。
會議還傳達了中共中央關于貫徹婚姻法的指示。會議總結了兩年婦女工作的經驗,明確了今后婦女工作的任務:有計劃地加強婦女群眾的政治文化教育,清除存在于婦女群眾以至婦女干部中的封建殘余思想,特別是依賴、保守、輕視勞動等思想意識;婦女應與各階層人民一道為進一步肅清封建殘余思想習俗而斗爭,掃除婦女參加生產和學習的障礙;大力開展婦嬰衛生、兒童保育工作,以適應國家經濟、文化建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