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2年前的今天,1902年10月6日 (農歷九月初五),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劉坤一病故。
劉坤一(1830年1月21日—1902年10月6日),字硯莊。廩生出身。湖南新寧人。在太平天國之亂時嶄露頭角,成為當日急速冒升的漢族封疆大吏之一,及后在曾國藩、左宗棠等去世后,和張之洞成為后期洋務運動的主導者,并在其后的甲午戰爭、百日維新、義和團亂、清末新政等晚清歷史事件上均發揮著重要角色。
早期政績
劉坤一的出仕過程和當時很多其他漢族督撫曾國藩、李鴻章等類似,都是身作儒生不滿太平天國之亂而參與地方鄉勇,進而因戰功而被擢升為地方大員的典型例子。在1855年,劉坤一在太平天國動亂期間參加鄉勇團練,加入江忠源系湘軍征討太平軍,其后因帶領湘軍立下戰功,而由廩生逐級升為教諭、知縣、知州、知府、廣東按察使及廣西布政使,并于1865年起晉升為江西巡撫,任內作風保守,認為社會之富強源于典章制度的優良,抄襲西方技術不如“自力更生”,對洋務派“師夷長技以制夷”理念不予認同,這種思想可反映在他的講話之中:
“為政之道,要在正本清源。欲挽末流,徒廢心力。國朝良法美意,均有成規,因其舊而新之,循其名而實之,正不必求之高遠,侈言更張。大亂既平,人心將靜,有志上理者,其在斯時乎!”
因此,當日劉坤一的治績類似于傳統中國的變法模式,比如著手整頓吏治、提倡儒家道統的教化、開源節流、與民生息等,以期恢復太平天國之亂后受動搖的固有秩序。在整頓吏治方面,在初就任巡撫的四個月后,便一次過撤換知府、知州及知縣8人,其后九年的任內又撤換布政使及按察使7人;提倡儒家道統的教化上他復興書院、向各府州縣印發《佐治》及《學治》等書,又獎勵士紳,提倡儒教;對財政上的整頓有精簡勇營以節省軍費,將由地方鄉勇數43000人削減至5700人,又調補綠營缺額,以免軍中有人夸大軍額以侵吞軍款,同時整頓厘金及關稅,使厘金收入由年均87萬兩增至153萬兩以充實地方財政;又減低農村賦稅、提供糧種及農具以復興農業經濟,與民休息。而對軍事的改革則只有在1874年,亦即在他離任巡撫一職的前一年才推行軍隊采用洋槍。
中期政績
在1875年,劉坤一署任兩江總督,又在翌年晉升為兩廣總督直到1879年,之后在1880年開始擔任了兩年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從這時期開始,由于因為官職調升的關系,開始接觸及認識西方事務(兩江及兩廣總督駐地分別是和洋人商務往還較多的江寧及廣州,相反江西只是一個內陸省份),并對洋務作有限度支持。在署兩江總督及兩廣總督任內期間整頓治安,主力清剿哥老會及海盜;又在任兩廣總督時認為賭風不良而禁賭;在任兩江總督時沿襲他在任江西巡撫的整頓財政政策,精簡勇營以節省軍費,將地方鄉勇數裁減四分之一,又減免捐助陜西的軍餉、并查辦招商局貪污。推動洋務方面,在任職兩江總督期間發展海運、支持江南制造局造艦及提議各兵工廠生產專門化。然而,他又反對采煤及發展鐵路,其中反對發展鐵路的原因是擔心鐵路會令挑夫和大運河的船家失業。
后期政績
在1890年開始,他復任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1891年又受命幫辦海軍軍務,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時被授予欽差大臣職銜,節制關內外各軍對日作戰。劉坤一在此時期對洋務的態度比之前更為積極,包括推動現代化政策如推動江南制造局自行練鋼、提議在湖南開采煤礦及自行興辦鐵路,在1895年與張之洞聯名上奏倡議包括軍隊、經濟及教育現代化的改革,又參與組織如在1895年加入主張變法的強學會,并捐助五千兩白銀。除了推動洋務外,他繼續以往傳統變法式的整頓吏治及治安的政策,包括保薦親民的知府知縣8人及辦理團練,在1892年肅清兩江境內的哥老會。在1898年戊戌政變后強烈反對慈禧太后廢黜皇帝光緒,在1900年義和團亂時主張嚴厲鎮壓并和李鴻章、張之洞、袁世凱等人倡導組織了東南互保,保障了東南各省免受團亂為禍。其后在1901年又與張之洞聯名上《江楚三折》,主張育才興學、整頓變通朝政、兼采西法以扭轉清朝江河日下的局面,開啟了清廷晚清改革的先聲,然而,在改革開始不久,劉坤一卻在1902年去世,賜謚忠誠。
點評:晚清朝廷中比較進步的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