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6年前的今天,1908年10月19日 (農歷九月廿五),日本政府封禁《民報》。
《民報》同仁合影
1908年10月19日,日本警察總監龜井三郎簽署了一份由內務大臣平田東助發布的命令,借口《民報簡章》和《民報》違反了日本出版條例,勒令“停止其發賣頒布”。20日晚,由東京牛道警察署出面,向《民報》主筆章太炎宣讀了這一命令。其實主要是因為桂太郎新內閣上臺以后,下達這一命令,以對清政府表示“親善”。章太炎等人立即向日本當局提出了強硬抗議,指出《民報簡章》的六大主義,早經日本內務省認可。牛道警察署對章太炎說:“此事關于外交,不關法律。”章太炎痛斥日本當局同清政府的骯臟交易,并表示“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把封禁《民報》的真相公諸于世,章太炎以“中國共產黨”的名義發表了《報告〈民報〉24號停止情形》,吁請世界人士給予同情。同時還聘請律師向日本法庭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