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2日 (農歷臘月初六),中國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
參加東帝汶維和的中國民事警察
1999年10月25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決議,決定設立聯合國東帝汶過渡行政當局,在東帝汶獨立前,全權管理東帝汶事務。應聯合國請求,2000年1月,中國政府決定向聯合國東帝汶過渡行政當局派遣15名民事警察,這是中國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以后中國又先后派出五批維和警察到東帝汶執行維和任務。
癸卯年十二月初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