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月10日 (農歷冬月廿六),巴拿馬宣布與美國斷交,要求歸還巴拿馬運河的所有權。
巴拿馬與美國的關系在巴拿馬對外關系中占有特殊地位。
1903年11月3日美軍在巴拿馬登陸,策動巴脫離哥倫比亞獨立,成立巴拿馬共和國。同年11月18日美取得修建和經營運河的永久壟斷權和運河區的永久使用、占領和控制權。二次大戰中,美在巴強租134處軍事基地,1947年后陸續歸還一部分。1964年1月10日巴、美斷交,要求美國歸還巴拿馬運河的所有權,同年4月復交。1977年9月,巴美簽署《新運河條約》。1999年12月31日,巴拿馬收回運河主權。